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是贯彻落实国发〔2006〕17号文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确保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监测评估,及时掌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目前,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新阶段,为全面总结后期扶持工作成效与经验和全面启动监测评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河北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包括了监测评估的原则、内容、范围、组织、时间、试点市(县、区)等。 评估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和独立自主;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三是坚持监测评估指标统一,连续系统评价;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 评估内容:一是地方政策制定、人口登记、扶持方式确定情况;二是规划编制及批复情况;三是年度直补资金发放情况;四是扶持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计划、实施、管理;五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主要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评估范围:试点市(县、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后期扶持项目及受益移民群众。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评估组织:河北省移民迁建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试点市(县、区)要委托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资格的单位开展工作。 评估时间:工作方案于2010年7月开始实施,2006-2009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报告在2010年10月31日前提交。 试点市(县、区):邯郸市、峰峰矿区、平山县、曲阳县。 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试点实施方案的出台,表明我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正式开展,这将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